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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0131案例簡述-雇主終止勞動契約的方式.jpg
 
[分析要點]
*由〔雇主〕終止勞動契約,由雇主提出的話,我們可以簡單分為三個部分:包含資遣、強制退休和開除。
 
[詳細內容]
一、資遣-經預告
依照目前相關規定,主要是以勞動基準法第11條規範的5個項目:
(一)歇業或轉讓時:歇業時雇主大多記得給予資遣費,但轉讓時常常被忽略,尤其年資較長的員工面臨要退休時,後面接手的雇主常以前段年資非其雇用,但是前雇主又沒給資遣費,形成前雇主、現雇主及勞工之間的勞資爭議,所以轉讓時前雇主務必確認資遣費的問題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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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青雲姐姐(夏生)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